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65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2023〕9號)等規定,現就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基本情況
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內唯一一所建設類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現有教職工282人,其中專任教師234人。學校內設機構29個,其中設有建筑工程學院、工程管理學院、建筑與藝術設計學院、智能與信息工程學院、市政與水利學院、通識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7個教學機構。開設建筑工程技術、建筑經濟管理、建筑裝飾技術、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等29個專業。學校先后被評為“全國建設人才工作先進單位”、 教育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行業緊缺技能人才培養基地”、“自治區示范性高職院校”、“全區大學生就業先進單位”,是全國現代學徒制第二批試點單位、全國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
二、招聘對象與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并完全符合《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相關要求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人,詳見《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見附件)。
四、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4.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齡45周歲以下[1978年9月4日(不含當日)以后出生];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8.新招聘(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
9.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10.現役軍人;
11.與招聘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試的方式。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自治區教育廳網站(https://jyt.nx.gov.cn/)、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nxjy.edu.cn)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8:00至9月22日(星期日)18:00。
2.報名方式: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件發送至nxjyrsc@163.com郵箱,郵件命名為“博士招聘+所學專業+姓名”。
材料明細:個人簡歷、身份證、博士研究生階段畢業證、學位證,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在職人員需提交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三)資格初審
1.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2.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要保持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3.資格初審在應聘者提交報名資料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采取打電話、發短信等方式告知資格初審結果。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
2.在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發布資格復審公告,并采取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應聘者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相關要求。
3.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自主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4.應聘者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附件2)(一式三份);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博士研究生階段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在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示3個工作日。
(五)面試
1.面試工作由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
2.面試前一周在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發布公告,并采取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應聘者面試時間、地點、面試形式等相關要求。應聘者需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對未按時到場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開展,采取“試講+回答問題”半結構化面試。試講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教學水平,試講所用教材與應聘者所學專業及應聘崗位相關,在面試公告中公布?;卮饐栴}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
4.面試滿分為100分百分制,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面試資格。其中:試講成績占面試成績的70%,回答問題占面試成績的30%。
5.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在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六)體檢和考察
各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1.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醫院為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于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費由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學?;驊刚邔w檢結論有疑問的,經自治區教育廳同意,可以申請1次復檢,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申請復檢的,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2.考察:廣泛了解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并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的,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疾旌细裾?,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經學校黨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自治區教育廳審定,并在自治區教育廳官網、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官網上公示7日。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學校提出聘用意見,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涉嫌違規違紀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3.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期限為8年),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4.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人才待遇
被聘用人員依據資格條件,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和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人才相關規定落實待遇。
八、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1.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均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根據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2.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均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根據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1.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面試人員名額不再遞補。
2.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聘用批復文件印發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全過程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等上級部門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下進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學校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報教育廳審定。
(二)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均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三)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應聘者在辦理自主公開招聘相關事項時涉及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五)招聘工作根據需要如對工作安排作出調整的,將及時在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應聘者予以關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務必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學校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十、咨詢與監督
咨詢電話: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教師工作部)0951-2138060
聯系人:張老師
監督舉報電話: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0951-2138669
聯系人:王老師
學校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學院東路355號
附件:
1.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2.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
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