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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發布時間: 2024-09-04 08:59:52   作者:本站編輯   來源: 寧夏教育廳   瀏覽次數: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2023〕9號)等文件規定,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面向社會自主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簡介

              寧夏高等研究院是2023年教育部批復、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和政府與教育部共同建設的全國首個以省區命名的高等研究院,主要聚焦寧夏“六新六特六優+N”產業體系,匯聚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地方高水平大學的學科、人才、科研等優勢資源,由教育部每年單列碩博士招生計劃,進行校企聯合人才培養和科技攻關,為產業發展提供可持續、高質量的人才供給和科技創新支撐。

              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是寧夏高等研究院的日常辦事機構,為自治區教育廳所屬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高等研究院人才培養方向、教育科研保障、學科專業設置等意見建議;承擔聯系教育部有關司局、合作高校、行業企業聯合確定招生計劃工作;承擔科研項目、人才培養、科研實踐、成果轉化、基礎建設等方案制定及落實工作;承擔理事會決策事項的落實工作。

              二、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三、招聘對象與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和學位,并完全符合《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相關要求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6名,具體詳見《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五、應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5.符合《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見附件1)中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以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具有高教系列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9月2日后出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8.現役軍人;

              9.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10.與招聘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寧夏教育廳官網(https://jyt.nx.gov.cn/)和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gaobeitech.com/)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主要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填報《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件發送至nxjytrsc1612@163.com郵箱,郵件命名為“自主公開招聘+所報崗位+姓名”。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材料明細: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階段畢業證和學位證)及其學歷學位認證信息(學信網),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6個月內黨組織關系證明;職業和職稱資格證書等影印件,文件命名格式為“姓名+證件名稱”。

              2.報名時間:2024年9月10日8:30—9月15日18:30。

              3.資格初審

              ①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②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通過打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向應聘者進行初審結果確認。

              (三)資格復審

              1.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自主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者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登記表》(附件3);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證、學位證(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階段畢業證、學位證)及其學歷學位認證信息(學信網)原件及復印件;

              ④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中共黨員須提供6個月內黨組織關系證明;

              ⑥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自治區教育廳官網公示3個工作日。

              (四)考試

              1.考試時間。考試前7日在自治區教育廳官網發布考試通知,明確考試時間、地點等。采取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參加考試人員在考前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應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未按要求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2.考試內容、形式。綜合管理崗、學生思政教育崗和教學與科研管理崗1采取“筆試測試+結構化面試”形式,教學與科研管理崗2采取“半結構化面試”形式。

              綜合管理崗、學生思政教育崗和教學與科研管理崗1筆試內容為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按照考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為結構化形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綜合素質。

              教學與科研管理崗2采取半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和崗位匹配度。

              3.開考比例:崗位報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為3:1及以上,對報考比例達不到3:1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降低開考比例或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的,或無人報考崗位取消的,經由自治區教育廳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在自治區教育廳官網上發布公告。

              4.總成績計算:綜合管理崗、學生思政教育崗和教學與科研管理崗1的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自治區教育廳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應聘資格。其中,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得參加面試。教學與科研管理崗2成績為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資格。

              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面試成績出現并列,通過組織加試方式確定。

              5.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當天在自治區教育廳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1.體檢工作由自治區教育廳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紀檢監察組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3.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4.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經自治區教育廳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以申請1次復檢,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申請復檢的,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5.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提交無犯罪證明、查詢社會信用記錄、與考察人選面談等方式,廣泛了解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并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2.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存在招聘公告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其他不宜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情形的,經自治區教育廳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取消應聘資格。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做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必要時,經自治區教育廳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可以延長30日。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經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會議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自治區教育廳官網上公示7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自治區教育廳提出聘用意見;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自治區教育廳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手續。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人才待遇

              被聘用人員依據資格條件,根據自治區高層次人才相關規定落實待遇。

              八、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1.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均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根據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2.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均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根據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1.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面試人員名額不再遞補。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全過程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下進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教育廳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均在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三)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應聘者在辦理自主公開招聘相

              關事項時涉及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五)招聘工作根據需要如對工作安排作出調整的,將及時在自治區教育廳官網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應聘者予以關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務必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咨詢電話:0951—5559062

              監督舉報電話:0951—5559123

              附件:

              1.《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2.《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登記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

              2024年9月2日

              附件下載: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pdf
              附件下載: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下載:寧夏高等研究院發展服務中心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登記表.docx


              主管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主辦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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