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開招聘備案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2023〕9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寧人社規字〔2022〕4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65號)、《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寧衛發〔2022〕112號)、《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工作人員招聘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現就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開招聘備案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專業匹配、人崗相適的原則,由醫院自主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責;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
6.須為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第一學歷為本科起點;
7.報考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的崗位要求為2024年全國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應聘人員畢業時須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8.符合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
9.符合《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開招聘備案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8.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9.現役軍人;
10.與招聘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共招聘碩士研究生7人、大學本科1人。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有關事項詳見附件《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開招聘備案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http://www.nyfy.com.cn)、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gaobeitech.com/)、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 gccfw.hrss.nx.gov.cn/nxgccrc/)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11月1日8:00至11月8日17:3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11月8日17:30報名系統準時關閉。
1.報名方式。采取線上報名方式,詳見《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自主公開招聘報考指南》(附件2)。應聘者請務必按照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涂改報名材料,或報名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2.資格初審。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招聘要求,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打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進行初審結果確認。
3.資格復審。擬定于2024年11月中旬(以官網具體通知時間為準)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進行。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資料:登記表、告知書、承諾書、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4.資格復審合格的擬參加考核人員名單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官方網站(http://www.nyfy.com.cn/)公示5個工作日。
(三)筆試和面試
1.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參加筆試。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內容包括:公共知識試題,占筆試成績30%;專業知識試題,占筆試成績70%。測評時間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
筆試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和招聘人數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對特殊行業、緊缺專業、學歷層次要求高或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醫院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招聘方案備案部門審核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2.面試
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面試人員。對特殊行業、緊缺專業、學歷層次要求高或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筆試按規定流程備案審核同意后,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的,達不到上述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如因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面試方式為綜合面試,采用半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測評考生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內容。面試時間為8分鐘,分值為100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3.確定體檢人員
根據總成績,按照體檢人員與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
(1)體檢工作由醫院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監督小組進行全程監督。
(2)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進入體檢的應聘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4)招聘單位或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同意,可以申請復檢1次,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申請復檢的,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5)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醫院組織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2)考察工作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與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廣泛了解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并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其他不宜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情形的,經醫院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取消應聘資格。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
(五)公示及聘用
綜合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及考察結果,確定相關崗位擬聘用名單。名單在醫院官方網站首頁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者,提請院長辦公會審定。
六、相關要求
(一)聘用形式。本次自主公開招聘人員均采用備案制形式,醫院與體檢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試用期滿后經醫院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保密工作。命制試題工作必須在全封閉、全監督的情況下進行。考試題本使用完畢后,當天在監督下密封,不得私自留存、復印或私自傳遞導致失密、泄密。
(三)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親屬關系的人員,必須回避。評委和工作人員如有涉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情形的,均應回避,以保證招聘考試的客觀公正。
(四)加強監督。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
(五)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制作也不提供筆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七)在體檢和考察環節,應聘者出現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等情形,取消應聘資格。在招聘過程中,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已經聘用,解除聘用關系。
(八)根據《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新入職碩士培養考核實施方案》,醫院公開招聘的醫、藥、護、技專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全脫產參加碩士培養,培養周期為24個月,周期內績效由醫院發放行政平均獎??己私Y果作為勞動合同續簽的重要依據。
七、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1.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的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依次遞補。
2.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的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資格審核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八、咨詢與監督
(一)政策和考務咨詢
咨詢電話:0951-6744394(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組織人事處)
聯 系 人:張老師 盧老師
(二)監督投訴
監督電話:0951-6744560(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紀檢監察室)
附件:1.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開招聘備案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2.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自主公開招聘報考指南
附件【附件1: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開招聘備案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備案人員8人).xlsx】
附件【附件2: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自主公開招聘報考指南.docx】